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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課務 |
::: 考試....寄考申請書.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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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 | 108下考試相關規定 | ||
考試 | 一、日期 | ||
請假 | 期中考:109年04月18日(週六)、109年04月19日(週日) | ||
面授考試教室 | 期末考:109年06月13日(週六)、109年06月14日(週日) | ||
二、考試注意事項 | |||
1.請同學務必尊重自己,發揮空大人榮譽心 | |||
2.考試時,全修生應持學生証;選修生應持身份証或其它具照片之正式証件,置桌面上以備查驗
3.考試時,應將書籍、皮包放置於試場前、後方;不得置於抽屜、桌椅下或隨身攜帶 4.請按座位表順序入座,並保持桌面及座位清潔 5.考試時,請詳閱試卷上答題注意事項,以免延誤作答時間,發現題目不對,可向監試人員詢明 6.請同學關閉一切電子儀器,以免干擾考試 7.凡已參加期中、末,考試不得再申請參加補考,違者該科成績一律以零分計算 三、補考相關規定 1.補考日期 期中考補考:109年04月25日(週六)、109年04月26日(週日) 期末考補考:109年06月21日(週日) 2.補考申請期限 同學因故無法參加考試時,請於考試前二週內攜帶証明文件,親至或託人至中心辦理請假手續; 臨時事故者最遲於考試後二日內檢具文件補辦。(不受理郵寄請假) 3.相關表格: 4.補考地點: *綜合教學大樓十二樓 *座次表當日公告 5.補考時間: 星期六下午一點三十分開始 星期日早上八點三十分開始,下午則自一點三十分開始 6.其它補考相關規定 凡已參加期中、末考試者,不得再申請參加補考,違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凡參家國家考試及空 專考試者,須持到考證明應試。其他規定請參閱教務處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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