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上學期 |
一、申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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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網登錄日期:104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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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繳件日期:104年10月15日至17日(週四至週六)三天(上午9時~12時;下午13時30分~16時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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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資格者,可檢具下列文件於上述時間親自或託人至臺中學習指導中心1201室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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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務必送件至中心才有完成畢業申請,若只登錄未送件則會視同未申請喔! |
二、申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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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學分數:(累計實得學分數) + (當學期修讀之學分數)=128學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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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共同課程至少10 學分(102學號後的改為通識課程26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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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畢業學系課程至少75學分。(含本學期選修之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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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本學籍修得至少30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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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本校「畢業證書發給辦法」及「全修生修讀雙主修辦法」之有關規定者。 |
三、所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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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畢業申請表1份 →請進入本校學生資訊系統網站登錄並下載A4橫式畢業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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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生證、印章、身分證(備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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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91學年度(含)以前首次畢業之舊制雙主修提出第二次畢業申請者,請攜帶第一次畢業之畢業證書備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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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凡符合總學分128學分同學至本校學生資訊系統查閱「102學年度下學期畢業申請修習科目成績一覽表」。 |
※其他注意事項: |
(1) |
應屆畢業初審結果通知預計於105年01月 日發送 (敬請留意!)(可至學生資訊系統或學生信箱查詢)
※ 相關表件請至教務處公告事項查詢 |
(2) |
104上已申請畢業之同學,於104下註冊時,因為104上尚未結束,成績是否通過?是否符合畢業資格,均未確定,但又希望104下繼續選課,則可選擇於104年12月 至12月 日先至中心辦理現場報名註冊選課 (請攜帶身分證正、影本及2吋照片一張)。當然,104上之成績仍在舊學號內(即新舊學號並存),待舊學號確已畢業,教務處即會自動將舊學號消除, 104下就以新學號就讀。如無法畢業者,則新學號作廢,104下已選之科目則使用舊學號繼續就讀。 |
(3) |
次學期之舊生通訊選課期間,將不受理應屆畢業生以舊學號選課,如未如期畢業者,開學後可補辦選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