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掌與分工
行政架構

職掌
(一)通識教育委員會的職掌如下:
- 研議通識教育主要發展與課程規劃方向。
- 推動學系參與及提升通識教育品質事項。
- 指導通識教育中心自我評鑑與改善事項。
(二)通識教育中心的職掌如下:
- 規劃本校暨附設空中專科進修學校通識教育方向。
- 規劃或協調本校相關教學單位開設通識課程。
- 辦理通識教育之自我評鑑與改進等相關事宜。
- 其他通識教育多元化學習活動等相關事宜。
(三)中心課程及教學策劃委員會的職掌如下:
- 有關中心課程及教學之規劃、評鑑及改進事宜。
- 有關教學媒體之選擇與改進等事宜。
- 有關學生成績評量之研議與改進事宜。
- 其他教學策劃有關事宜。
(四)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的職掌如下:
- 教師新聘資格、等級及聘期之審議。
- 教師學年度晉薪之審議。
- 教師升等、改聘之審議。
- 教師長聘、續聘、不續聘、停聘、解聘之審議。
- 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之審議。
- 教師出國講學、研究、進修及休假研究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