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財務審查及內控作業程序

一、財務審查程序及公開方式

()收入作業程序

1.         學雜費收繳交作業:學生持繳款單至銀行、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辦理匯款繳費後,會計室依出納組提供之專戶存款金額以預收款項先行入帳。銀行將學生繳費資料轉檔予本校,經出納組簽會教務處、電算中心及會計室核對相關資料及金額無誤後,再由會計室辦理轉帳入帳事宜。

2.         其他各項收入繳交作業:繳款人繳費後由出納組收款製據並送存金融機構,會計室依據收據及專戶存款繳款收款書或匯款通知書審核無誤後,即編製傳票入帳。

()支出作業程序

1.         教職員工薪資及其他給與支付作業:出納組依據人事室核薪通知造冊,會人事室審核及會計室核算並做經費控留後送校長核准後,再由會計室編製傳票、出納組開立支票轉存員工金融機構存款戶。

2.         請購金額在1萬元以下之支付作業:由承辦單位填製請購單、支出憑證,會秘書處後由出納組零用金支付。

3.         請購金額在1萬元以上之支付作業:承辦單位填製請購單、支出憑證並於會計請購系統登錄,會秘書處後由會計室線上審核並編製傳票,送校長核准後,直接匯撥入廠商金融機構存款戶。

4.         各學習指導中心之經常支出係於每月初由校本部預撥當月分配數至各中心專戶,各中心依規定程序辦理各項經費之請購及支用,於月底再將原始憑證彙送會計室辦理經費核銷轉正。

(三)採購作業程序:

1.         依「國立空中大學採購案件權責單位辦理程序說明表」本校辦理10萬元(含)以下之勞、財物等小額採購案件,得不經公告程序,授權使用單位自行向中央共同供應商下單,或逕行取得廠商估價單,會秘書處、會計室,並奉校長核准後,校本部單位由秘書處辦理採購,各中心則自行辦理採購。

2.         辦理2萬元(含)以下之勞、財物等小額採購案件,則授權使用單位主管核准後,自行依規定辦理採購。

3.         本校辦理10萬元(含)以上之勞、財物採購案件,依政府採購法相關子法規定,以公開招標原則,並由會計室及相關監辦單位參與監標及監驗作業。

4.         93年度起大部份之勞、財物採購案件,以電子領、投標採購,運用中央共同供應契約下單採購。

()財務公開

1.         預、決算資料及每月會計報告均於會計室網站公告。

2.         部門經費管理網路系統化,各部門及計畫主持人可上網查詢經費收支執行。

3.         公告金額以上之公開招標採購案均登錄政府採購網公告。

二、內部控制、會計制度、及資產管理

(一)內部控制

1.         本校校務會議下設行政會議、主管會議、校務發展委員會、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經費稽核委員會、校園規劃委員會、推廣教育審查小組、獎學金管理委員會等相關委員會議,訂定相關經費收支辦法及要點,並研議相關配套措施。

2.         預算籌編作業:由各單位配合本校中、長程校務發展、教學及研究發展計畫,提出下年度收支預算基本需求數,由會計室綜整,並於教育部匡定補助額度後,召開概預算協調會議彙編下年度概算,簽請校長核准並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核備後,依限報教育部審查。

3.         預算執行悉依計畫及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內部控制審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執行、查核與清理。

4.         本校預算及會計管理服務已採電子化線上稽核作業,每年不定期舉辦教職員工教育訓練及法規宣導。

5.        各項公款支付以金融機構劃撥存帳原則。

6.         每日現金日報表查核,每月與金融機構對帳單核對存款,每年實施不定期出納業務查核。

7.         各項採購除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外,並制定「國立空中大學採購案件權責單位辦理程序說明表」;10萬元以上採購案件均由會計室及有關人員監辦,以杜絕不法或不當採購行為。

8.         財產管理:各單位均由專人管理,秘書處每年實施財物盤點。

9.         本校收據由會計室統一印製、領取、銷號,設紀錄卡控管。

(二)會計制度

1.         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辦理。

2.         制定「國立空中大學預算及會計業務標準作業流程手冊」,並檢討建立健全之內部控制制度。

3.         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制;財產提列折舊方式原採報廢法,自94年度起改採直線法提列。

4.         各單位、學系及學習指導中心之彙集成本責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