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上學期「張郭貴蘭女士紀念獎學金」
請於105年10月17日至105年11月7日向所屬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
〔學生事務處公告〕
一、「張郭貴蘭女士紀念獎學金」係本校張曼莉面授老師為感念其先母張郭貴蘭女士生前熱心助人及助學而設立,獎助本校大學部及專科部單親自力扶養子女而仍勤奮向學之學生(詳見本獎學金申請辦法)。
二、申請條件︰本校大學部(全修生、選修生)及專科部105學年度上學期在學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1.學生本人因故單身且自力扶養尚在就學之子女2名以上。
2.104學年度下學期至少選修2科6學分以上,學期平均成績70分以上。
3.未領取政府學分學雜費補助、減免或其他獎學金者。(採「不得兼領」之原則。凡於本獎學金公佈當時,已知同時獲得其他獎學金者,請擇一領取。)
備註︰學生不論是否多次入學,於國立空中大學(含大學部、專科部)就學期間,至多以申領8次為限。
三、發放標準︰本獎學金為獎助單親自力扶養子女而仍勤奮向學之學生,發放標準依序如下。
1.申請者扶養在學子女人數多者優先發放。
2.扶養在學子女人數相同時,依前學期選修學分數多者優先發放。
3.無法依前述標準發放時,再依學期平均成績高低決定,如遇同分時,以選修科目數多者優先發放。
四、本獎學金每名新臺幣5千元,錄取名額暫定10名。屆時由捐助人決定大學部、專科部分配名額,並得視實際情況增加或減少。
五、有意申請者,請填妥申請表並檢齊(1)申請表、(2)105學年度上學期繳費單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3)104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4)單親證明(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乙份)、(5)就學子女105學年度上學期在學證明(學生證或相關證明)。於105年10月17日至105年11月7日向所屬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校本部一律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請同學把握時效,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請同學自行下載參閱、使用。 |